公告
经查明,当事人郭光明在申请办理赋予《还款协议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事项时未能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导致该公证书内容与事实不符。
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现确定撤销[2017]皖亳公证第121、1957号公证书,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特此公告
亳州公证处
2021年4月7日